“是的。”我如实回答了。
“你们是什么原因在一起吃饭?”原告代理律师继续发问。
“我们那天正在洽谈一桩生意,因为时间已经过了午餐,所以我就请张总到××酒店吃饭了。”
“这桩生意最终谈成了没有?”
“没有。”
“是什么原因没有谈成?”
“因为张总要价太高,他一直不肯降下来。”
“当天你们都吃了些什么?”
“不过就点了一些平常的菜肴,另外我们两人就喝了一瓶精品五粮液。”
“中间我的委托人的丈夫即被害人离开宴席过没有?”
“离开过,大约有十分钟左右。”
“法官,我问完了。”原告律师对法官说,然后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。